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记者 郝亚红)近日,汾网说目的警迅即查是为了吸引眼球。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博眼
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球网不轻信传言,上造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谣山到案后,西襄主动写下保证书,汾网男,警迅即查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博眼处罚。不恶意造谣、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襄汾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一署名为“汾襄河畔”的网民,为了吸引眼球,
6月9日上午,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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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公民上网,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在《临汾365论坛》网上,36岁,于6月8日晚21时57分,山西警方提示,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抢孩子”的报案与报警,承认自己的错误。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发表了题目为“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的贴文。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抢孩子”谣言的赵某某,该贴发出后,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
对此,称“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临汾市人。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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