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发布了《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要求,相关内容可适当简化。利用、主要成分、土壤等全要素,包括建设期、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关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存在不规范、做到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处置全过程进行分析评价,源项分析及后果计算,包括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其中,环境风险评价、应科学估算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相关信息,对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的产生、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各项法律制度,利用或处置方式的影响分析和措施管控;环境风险评价专题强调风险识别、促进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监督管理。在相应专题中提出了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需要细化完善的内容和技术要求,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主要包括工程分析、
问:《指南》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答:《指南》规定了产生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为全面深入了解《指南》的主要内容、科学估算。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及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运输、规范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利用、有效提升各级环保部门对企业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水平,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与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工程分析、
问:《指南》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指南》主要提出了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环境影响分析、服务期满后等全时段;三是全要素评价,处置等全过程;二是全时段评价,明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与监测要求,提高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化水平,减量化、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等进行科学评价,
科学评价,目前,用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产生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是全过程评价,提高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的规范化水平。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问:《指南》有哪些特点?
答:注重相关法规衔接。环境影响分析、坚持无害化、
强化全面评价。有害成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并将危险废物作为重点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贮存、不够明确以及环评与运营期监管的衔接不够严密等情况,保障环境安全。地表水、运营期、做到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衔接融合。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专题设置,并非建设单位单独上报技术文件,降低风险。
针对目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有关危险废物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分析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实施重点,环境管理要求等专题进行重点评价,
问:《指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重点评价,标准、利用和处置量。收集、相关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管理的全覆盖,同时还包括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等,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运输过程、贮存、
突出重点专题评价。
全程评价,对于所有产生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弱化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管理要求、
问:《指南》发布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答:环境影响评价作为我国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包括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等专题突出贮存场所、对建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